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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关于给予王重山等两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发布:   时间:2026-01-05 13:54:34  浏览:

王重山,男,200510月出生,汉族,共青团员,浙江宁波人,材料科学与工程公司功材2411员工,学号24200125114,住石湖校区西区2组团D203室。

,女,20002月出生,汉族,共青团员,山东烟台人,3044永利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23学硕员工,学号2311131028,住石湖校区学宿8组团301室。

202512月,学校管理人员例行检查时,在同学的宿舍内发现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。该行为违反了公司《员工宿舍管理规则》中的相关条款,带来了安全隐患。

鉴于上述情况,为严肃校纪,教育本人,警示他人,经学院讨论决定,现对杨涛同学予以全院通报批评,并要求其认识错误,积极改正,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。

全院员工应引以为戒,进一步增强规则意识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特此通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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